研究生教育

材料與化學學院2023年春季學期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研究生 報名及復試考核工作通知

時間:2023-05-24作者:瀏覽次數(shù):

根據(jù)學校2023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招生和培養(yǎng)試點改革精神,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,為穩(wěn)妥做好我院2023年春季學期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考核工作,通知如下:

一、 報名及復試條件

1. 熱愛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領導,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養(yǎng),遵紀守法,道德品質(zhì)良好。

2. 獲得碩士學位后,在相關學科領域工作三年及以上。

3. 申請人在教學、科研或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,主持過重大項目、發(fā)表高水平論文或獲得重要科技獎勵。

4. 獲得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同意及推薦;由申請人所在單位設立重大項目和關鍵技術清單,給予科研項目立項,作為其博士論文選題來源。

5. 學院堅持“按需招生、擇優(yōu)錄取、寧缺毋濫”,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進行資格審查、復試考核等程序。

二、 招生計劃及報名

1. 招生計劃

本次招收同等學力博士學位研究生10人,每名導師招收人數(shù)不超過2人。

2. 考生報名

2023530日前,考生登錄學校同等學力博士生報名系統(tǒng)(網(wǎng)址:http://epo.cug.edu.cn/DoctorTdxl/Signin.aspx,研究生招生信息網(wǎng)-網(wǎng)上報名-同等學力博士研究生報名系統(tǒng))進行報名。報名信息填寫完整且完成繳費后方為報名成功。報名費155/人,一旦繳費成功,報名費不予退還。

3. 報考材料提交

64日前,考生須將以下材料裝訂成冊,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至報考我院(注明同等學力博士報考),請勿選擇其他快遞公司郵寄。

1)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推薦函 (附件1)。

2)《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資格審查表》,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字蓋章。

3)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(yè)領域內(nèi)教授(或相當專業(yè)技術職稱的專家)書面推薦意見(本單位及外單位同行專家各一名) (附件2)。

4)本人有效身份證件、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;教學、科研或專門技術領域的成果證書復印件。

5)學位、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。

4. 資格審查

67日前,我院對申請人的基本條件進行資格審核,公示復試考生名單。

三、復試

1.復試形式

采用線下現(xiàn)場復試方式,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。

2.復試時間地點

公示復試名單時另行通知

3. 復試內(nèi)容

復試以綜合面試為主,主要包括外語水平考核和綜合素質(zhì)考核,面試時長不少于25分鐘。

1)外語水平考核:對考生的外語應用能力進行測試,采用面試及隨機抽取試題的方式,主要考核外語聽說、文獻閱讀及翻譯能力。外國語水平考核成績?yōu)榘俜种疲瑵M分100分。

2)綜合素質(zhì)考核:采用面試及隨機抽取試題的方式,學科專業(yè)考核小組對考生的學科背景、專業(yè)素養(yǎng)、學業(yè)水平、科研能力、創(chuàng)新潛質(zhì)等進行全面考核。綜合素質(zhì)考核成績?yōu)榘俜种疲瑵M分100分。

3)面試流程:① 自我介紹;② 抽取題目做答;③ 考生PPT匯報個人基本情況、本碩階段學習情況及科研成果、碩士畢業(yè)論文研究方向、未來設想等(10分鐘;面試當天提前拷貝ppt);④ 評委問答及評分。

4. 復試成績

復試總成績=外國語水平考核*30%+綜合素質(zhì)考核*70%。復試總成績?yōu)榘俜种疲_至小數(shù)點后兩位。

四、擬錄取

1. 按復試總成績基于導師招生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擬錄取。

2. 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,不予擬錄取或取消擬錄取資格:

思想政治素質(zhì)和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。

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(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)

未按時提交定向協(xié)議。

提供虛假信息。

五、培養(yǎng)及收費

1. 學校根據(jù)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(yǎng)計劃,組織協(xié)調(diào)相關招生單位的教學培養(yǎng)工作。

2. 申請人須完成課程學習并修滿規(guī)定學分,完成學位論文開題、學位論文答辯等程序;達到國務院學位委員會、學校以及學位點所在單位授予博士學位要求者,可被授予博士學位。

3. 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研究生基本修業(yè)年限為四年,學費為28000//學年。

4. 學校為擬錄取的考生辦理入學注冊登記手續(xù);考生戶籍檔案、組織檔案、醫(yī)療檔案等人事關系檔案均保留在考生所在單位;考生在學期間自行承擔人身、財產(chǎn)方面的安全責任。

5. 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研究生須在辦理入學注冊登記手續(xù)后七年內(nèi)完成學位申請及答辯。逾期未完成課程學習或者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,培養(yǎng)程序自動終止,項目培養(yǎng)經(jīng)費及學費不予退還。

六、其他

1. 聯(lián)系方式

通訊地址: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區(qū)錦程街68號中國地質(zhì)大學(武漢)材料與化學學院教服樓623 郵政編碼: 430078

電話: 027-67883736 聯(lián)系人:張老師 Email: chyjs@cug.edu.cn

2. 申訴渠道

學院:027-67883736;研究生院:027-67885153

監(jiān)督舉報郵箱:yzb@cug.edu.cn



中國地質(zhì)大學(武漢)材料與化學學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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